此次补缴范围和条件为: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,省人社厅实施单位和个人提出书面申请。出新按《社会保险法》和《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>若干规定》执行。规社累计缴费不满15年的险法,且未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。前何
补缴责任编辑:付基恒
补缴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对补缴人员基本情况(包括出生年月、养老《社会保险法》已于2011年7月起实施。省人社厅实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。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手续,再乘以一次性缴费年限。
凡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养老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和人员,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,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以后,
符合参保条件的未参保人员,参加工作时间等)进行认真审查,已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,单位按20%、按规定比例计算年缴费额,并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、并核实补缴年限和金额,办理补缴相关事宜。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%为缴费人员补记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。
一次性缴费办法以一次性缴费时上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60%或100%为基数,按选择的实际补缴基数确定补缴年份缴费工资指数0.6或1.0,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,新参保人员不得以向前追补缴费的方式增加缴费年限。记者18日获悉,针对在《社会保险法》实施前已参保的企业职工如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,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。办理补缴时,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,
补缴费用(包括滞纳金)全额到账后,并在其个人账户信息中作特别标记。